去年11月就想辦的煙品健康捐補貼健保費拖到昨天才去辦。元旦在家上網察看辦理辦法,驚覺在2009/12/07就已經有頒佈新辦法。原本要去國稅局申請個人收入已經不用了。這健保局
總算有點開竅了。
可是當我昨天準備好資料到健保局申請時,小姐一查完電腦就跟我說「先生,你投保薪資已經超過可申請的標準」。真是晴天霹靂,枉費浪費我的時間。其實我上網看最新的申辦有看到健保投保薪資。但是我認為因該要看總收入和我實際負擔的人口數來算才對吧?所以我還是去申請看看,結果被打槍了...
反正這健保局本來就很糟糕了,我也不意外。這還爽到去年九月就辦好的同事咧,可以減免到明年六月。明年六月滿一年又要重新申請時,誰知道會不會又變更了呢?
我很不爽的是眷屬加保。以我一般受薪族投保,是以我的薪資決定投保金額,這金額雇主負擔60%,政府負擔10%,我自己負擔30%。而眷屬在我加保,他們沒有職業才要加保,結果跟著我的薪資加保,雇主像冤大頭,我自己也像政府拔毛的瘦鵝。這是甚麼道理?這是壓榨薪資透明的上班族,奉公守法的人永遠都是政府的養的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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