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周日去南科加班,預計只要進廠房半小時就可以結束工作,所以帶了妻小一起去。到南科時,我先載她們去Park17,順便建議老婆去翰林吃午餐等我。接下來我就去找客戶了。
在客戶那邊工作很順利,三兩下就結束了,所以先在他們廠區隨便吃了一下午餐才離開回Park17載妻小。我到翰林茶館一坐下,服務生拿菜單來,我說我沒有要點餐,我來載她們。服務生就說,這樣只能坐10分鐘。聽了雖然嘴裡說好,心裡卻很不高興。因為我知道這地方在上班時間的中午往往是一位難求,今天是假日,看整個店也才三桌客人(包含我們)。有必要這樣嗎?
我看老婆們火鍋還沒吃完,我就先到隔壁星巴克外帶兩杯拿鐵。我第二次進入翰林坐下後放好星巴克紙袋,服務生又來了,他說:"我們最低消費是$50元"。聽了我之後,我強忍怒氣不發作,依然笑笑的跟他說,我們要走了。接下來老婆說他們吃不完那火鍋,我就幫她們把她吃完。其實我在看他們會怎麼樣,然後去結帳時再看她們會怎麼樣。我真的是一肚子火想發洩,我也想好一堆話想要跟她們抱怨了!
不過我也不是當奧客的料,我吃一點火鍋就想走了,時間也沒十分鐘。我不滿意的是,服務生服務客人可以告知店裡規則就好,不需要把客人當賊一樣。學學隔壁的星巴克吧!你們收費不比他們低,看看她們怎麼接待客人。而且店裡沒什麼人,讓訪客坐下後,等個十分鐘再過去告知,這樣感覺不是很好嗎?而且現在餐飲業競爭大,都不會去打探敵情嗎?同用的狀況,有的店卻是貼心再多準備一副碗筷咧,真不會做人!還在地企業咧,一點人情味也沒有!以後不會再去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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